供應數量:516
發布日期:2024/4/2
有效日期:2025/4/3
原 產 地: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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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煜品牌建筑材料燃燒或分解煙密度測定儀
3.1 本試驗方法的目的是確定在燃燒和分解條件下建筑材料可能釋放煙的程度。其原理是通過測量材料燃燒產生的煙氣中固體塵埃對光的反射而造成光通量的損失來評價煙密度大小。
3.2 試驗時,將試樣直接暴露于火焰中,產生的煙氣被收集在試驗煙箱里。試驗時,調節燃氣丙烷壓力為276kPa,將25mm×25mm×6mm的試樣放置在試驗煙箱(圖1)中的金屬支撐網上,用丙烷燃燒器直接點燃試樣。試驗煙箱尺寸為300mm×300mm×790mm,裝有光源、光電池和儀表來測量光束水平穿過300mm光路后光的吸收率。除了距煙箱底部25mm高處的通風口,煙箱在4min的試驗期內是關閉的。
3.3 試驗過程中得到光吸收數據隨時間變化的曲線,典型的圖形如圖2所示。兩個指標被用來劃分材料的等級:大煙密度值和煙密度等級。
3.4 試驗程序的有效性在于在特定條件下用一種簡單、直接、有效的方式測量產生的煙氣數量的能力。易燃材料產生煙的程度受材料的數量、形狀、濕度、通風、溫度和供氧量的顯著影響。
4、試驗裝置:
煙箱的構造如圖1。
4.1 煙箱
4.1.1 煙箱由一個裝有耐熱玻璃門的300mm×300mm×790mm大小的防銹蝕的金屬板構成。煙箱固定在尺寸為350mm×400mm×57mm的基座上,基座上設有控制器。煙箱內部應有保護金屬免受腐蝕的表面處理。
4.1.2 煙箱除了在底部四周有25mm×230mm的開口外其余部分應被密封。一個1700L/min的排風機被安裝在煙箱的一邊,排風機的進風口與煙箱內部連通,排風口與通風櫥相連。如果煙箱處于集煙罩下,可以不必連接到通風櫥。
4.1.3 在煙箱門的左右兩側距底座480mm高的居中位置處,各有一開口直徑為70mm的不漏煙的玻璃圓窗,在這些位置和煙箱外部,安裝有相應的光學設備和附加控制裝置。
4.1.4 在煙箱背部安裝有一塊可更換的白色塑料板,它位于距底座480mm煙箱背面板的居中處,高90mm、寬150mm,透過它可以看見一個照亮的白底紅字的逃生標志“EXIT”字樣。白色背景可以方便觀察到材料的火焰、煙氣和燃燒特性。通過觀察安全出口標志有利于找到能見度和測試值之間的關系。
4.2 樣品支架
樣品放在一個邊長為64mm的正方形框槽上,正方形是由6mm×6mm×0.9mm不銹鋼網格構成,正方形支架位于底座上方220mm處并與煙箱各邊等距離。鋼絲格網位于不銹鋼框槽內,不銹鋼框槽通過固定于煙箱右邊的一根鋼桿手柄支撐。安裝在同樣的鋼桿手柄上,在樣品支架的下方76mm處有一個類似的不銹鋼框槽,它支撐著一個正方形的石棉板,石棉板可以收集試驗期間樣品的滴落物。通過轉動樣品支架的鋼桿,可使燃燒的樣品落在下方盛有少量水的盤子中而熄滅掉。
4.3 點火系統
4.3.1 樣品應該由工作壓力為276kPa的點火器產生的丙烷火焰來點燃。燃氣應與空氣混合,當燃氣從直徑為0.13mm的孔通過時,利用丙烷文氏管的作用推動空氣并一起通入點火器。點火器應按照圖3所示的剖面圖裝配。點火器必須設計能提供足夠的外部空氣。
注1:工業等級不小于85%,總熱值為23000 cal/L的丙烷氣滿足要求。
注2:因為孔的測量結果與供氣壓力是成比例的,所以必須注意孔是燃氣外出的wei一方式。
4.3.2 樣品下方的點火器應能夠快速調整位置以便點火器的軸線落在底座上方一個8mm點上,點火器在煙箱背面角落向對角延伸并與底座呈45°向上傾斜。點火器的出口應離煙箱背面的參考點260 mm。
4.3.3 煙箱外部的管道至少150mm,應能夠將空氣導入點火器。
4.3.4 丙烷壓力應當是可調的,是自動調節。丙烷壓力應通過壓力表顯示出來。
4.4 光電系統.摘自:天津循煜科技有限公司技術服務部。建筑材料燃燒或分解煙密度試驗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