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點著溫度測定儀使用說明書DW-06型-試驗步驟
(1)閃燃溫度
1.打開電源,按下加熱鍵 通過控制T3的溫度,將T2的溫度控制在預測的閃燃初始溫度值(事先不了解閃燃溫度范圍的可將初始溫度定為400℃)
2.待T2溫度穩定后,將支架拿出到爐口,將裝好式樣的料盒放在托架上,并把T1放置在式樣中心表面然后將托架式樣一齊放入爐內
3.按下計時鍵,引燃點火器并把火頭放置在爐口出,觀察式樣被點然后有無明顯閃燃或易燃氣體輕微爆鳴
4.等待10分鐘,依據燃燒發生與否,將T2的溫度相應降低或升高50℃,用新的式樣重復試驗。
5.當閃燃的溫度范圍確定后,開始在此范圍內比高溫度降低10℃進行試驗,并每次按降低10℃進行試驗,直到10min內無燃燒的情況為止。
6.記錄低空氣溫度T2,在此溫度下10分鐘內可觀察到閃燃發生的低溫度即為閃燃溫度
(2)自燃溫度
1.在無引燃火焰的情況下,按(1)的程序進行試驗,
2.樣品發生火焰燃燒或灼熱燃燒即為自燃。對于某些材料來說,當燃燒為灼熱燃燒為主時,在視覺上觀察自燃比較困難,這種情況下T1上升速度要比T2上升的快,據此判斷,比目測更加可靠。
3.記錄此時低空氣溫度T2,此溫度為10分鐘內可觀察到火焰燃燒或灼熱燃燒的低溫度即為自燃溫度。摘自:天津循煜科技有限公司技術服務部。